关于HEPA电子口罩招商的通知
发布者:招商部 发布时间:2016-3-7 阅读:839次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条、代理区域
各加盟商或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国家新划定的一线城市,原则不设立代理商,只以区为单位,设立经销商,负责区域范围内的市场销售与维护。(具体政策,另行出文规范。)代理区域分为A、B、C三类城市群及其下属地区。城市类别: A类城市: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城市群:指城市市区建设相连接,或市区边缘范围不超过5公里的区域,划分成一个代理城市群)
B类城市:除省会城市外群外,下辖区,县的以市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
C类城市:上述A、B类城市以外的各级分散城市.
第二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 熟悉当地企事业单位推销运营和零售卖场的营销。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市场开发的能力,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和后期市场运营资金。
5、具有制定市场销售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于推进本公司空气净化器产品事业在当地发展,并具备必要的专业销售人员。
第三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 、企业单位,工商个体户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工商个体户或个人。
2 、申请人填写申请代理商资格表通过邮件方式发给 zaxhjk@163.com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业单位或工商个体户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发至我公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