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能够延期发表原则上不晚于6月30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09 10:49:39  阅读:3443+ 作者:责任编辑NO。许安怡0216

4月9日音讯,深交所发布布告称,上市公司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发表2019年经审计年度陈述的,能够依照证监会《关于做好当时上市公司等年度陈述审计与发表作业有关事项的布告》及本告诉规则延期发表,但原则上不晚于6月30日。

上市公司拟延期发表2019年经审计年度陈述的,原则上应当于4月20日前发布年度陈述延期发表的暂时布告,确有困难的可适当拖延,但最迟不晚于4月30日。对拟延期发表但未在4月20日前发布暂时布告的,本所视状况提请证监局进行核对。

布告指出,前款暂时布告的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无法如期发表经审计年度陈述是否系受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的事项、影响程度、年度陈述编制及审计作业进展状况、为赶快发表年度陈述已采纳和拟采纳的办法,并清晰估计发表经审计年度陈述的时刻。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举行会议审议上述事项,并构成清晰定见。

一起,上市公司拟延期发表2019年经审计年度陈述的,仍应当在4月30日前发表2020年第一季度陈述,且第一季度陈述的发表时刻不得早于前述2019年首要运营成绩的发表时刻。上市公司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发表2020年第一季度成绩预告的,可免于发表相关布告。

上市公司拟延期发表2019年经审计年度陈述的,其年度股东大会可相应顺延至2019年经审计年度陈述发表后的2个月内举行,且不晚于8月31日。

上市公司前期发表其股票存在退市危险警示、暂停上市、停止上市危险,或许依照本告诉规则发表的2019年首要运营成绩显现其股票存在退市危险警示、暂停上市、停止上市危险的,应当充沛提醒相关危险,并在2019年经审计年度陈述发表前每周发表公司股票或许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暂停上市或停止上市的危险提示布告。

别的,上市公司经延期仍未能在延期布告估计的时刻内发表2019年经审计年度陈述,但在6月30日前发表的,不适用本所因未在法定时限内发表定时陈述而施行停复牌、退市危险警示、暂停上市、停止上市等相关规则,但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应当承当信息发表不精确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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