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汇顶科技公布诉讼进展情况一审法院驳回原告思立微起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9-10-22 23:22:08  阅读:862+ 作者:责任编辑NO。许安怡0216

10月22日音讯,上交所上市公司汇顶科技(SH:603160)刚刚发布了关于诉讼发展状况的布告,称一审法院驳回原告思立微申述。

汇顶科技布告截图

本次诉讼的基本状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魅之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状况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关于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损害创造专利权纠纷案子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原告诉称其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取得专利号为 ZL201410353937.7 的我国创造专利授权,二被告未经其答应,施行上述专利,包含制作、出售、承诺出售侵略其专利权的芯片产品及手机产品。

3、原告诉讼恳求

(1)判令二被告中止专利侵权行为,即当即中止制作、承诺出售、出售型号为 GF3258 芯片产品的行为。

(2)判令被告一毁掉一切库存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补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创造专利暂时维护期间的合理使用费)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及原告为阻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 50 万元人民币,算计 8,050 万人民币。

(4)判令二被告担负本案的诉讼费用。

关于涉诉专利技术的阐明

汇顶科技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送专利无效宣告恳求,针对专利号 ZL201410353937.7 的创造专利提出无效恳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宣布关于该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恳求受理通知书。2019 年 8 月 8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做出该项涉案专利悉数无效的检查决议。2019 年 10 月 16 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述,本诉讼案子已告完结。

判定或判决状况

汇顶科技称,公司近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下达的《民事裁决书》[(2018)沪 73 民初 1039 号之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略专利权纠纷案子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权力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建议的权力要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略专利权纠纷案子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决驳回权力人根据该无效权力要求的申述。2019 年 8 月 8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 41364 号无效宣告恳求检查决议,宣告涉案具有模压维护层的指纹识别器及指纹识别组件创造专利专利权(ZL201410353937.7)悉数无效。鉴于原告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案中要求维护的上述创造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检查宣告悉数无效,裁决如下:驳回原告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述。

汇顶科技是一家根据芯片规划和软件开发的全体使用解决方案供给商,现在首要面向智能终端、物联网及轿车电子范畴供给抢先的半导体软硬件解决方案。产品和解决方案现已广泛使用于华为、OPPO、vivo、小米、一加、Google、Amazon、Samsung、Nokia、Dell、HP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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