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音讯,51信用卡第二大股东新湖中宝今天发布布告称,公司对51信用卡分次累计出资2亿美元,占其总股本的21.83%,是其第二大股东。公司未向51信用卡派出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未参与其运营管理,也无任何事务和资金来往。
布告显现,2018年,公司对51信用卡会计核算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帐面价值为9.87亿元人民币。2019年依据新金融工具原则,将其会计核算科目调整为其他非活动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化将影响公司当期赢利,到2019年6月30日期末帐面价值为9.8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2018年度净赢利25.06亿元人民币,2019年1-6月净赢利17.21亿元人民币。
新湖中宝表明,因51信用卡暂未发表详细停牌原因,公司暂无法评价其对公司的影响。若其股价继续剧烈跌落,将对公司的出资收益和当期赢利有必定的影响。
新湖中宝称,公司现在运营正常,不存在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周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