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遭非法拘禁。殴打、下跪、非法扣留、长达126个小时的拘禁……这是南京一对情侣的遭遇。最近,南京检察机关披露了这起因追债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而背后牵扯出的,则是民间借贷引发的种种纠纷。
南京市民小陈和小颜是一对情侣,平时生活大手大脚,喜欢高消费,久而久之,经济上捉襟见肘。2016年12月初,他们经朋友介绍,以汽车作为抵押,向葛某等人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0多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照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千分之三,借钱10万的话,一天利息应该是300元。”犯罪嫌疑人葛某说。然而这个日利息,折合年利率已经超过100%,早已远远超出法定借贷年利率数十倍。
一个月后到了该还款的日子,小陈和小颜只拿出了几万块钱,然而按原先说好的“算法”,连本带息还差18万元。葛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决定给这对情侣一点“颜色”瞧瞧。
根据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薛燕的说法,案件中,一名催债人当着小颜的面殴打小陈,并且让他下跪。这种手段让小陈和小颜当即被吓住,也不敢逃跑。“你赶紧还钱吧,不然我们这位大哥很有背景的,回头你吃不消!”见势,另外两名要债人趁机威胁。随后,葛某等人将这对情侣带到了一家足疗店,将他们分开关押。
直到小陈答应回去筹钱,讨债人才分成了两拨,一拨人带着小陈到江苏张家港拿钱,剩余两人则负责看管小颜。小陈筹得3万元后,重新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此时,葛某等人依然没有放过小颜。
“用沙发把卧室门给抵住,别让女的给跑了!”葛某在宾馆预订了一个房间,吩咐手下牢牢看住她。
最后,小颜趁着看管她的人上厕所,偷偷跑了出来。
经警方查实,小陈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59小时,小颜则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126小时。不过,犯罪嫌疑人葛某只承认债务纠纷,否认扣留、拘禁等违法行为。
“我就到梅山帮他们开了一个浴室,让他们住在里面,然后他们就商量着怎么去筹钱。但我一直都不在,我只是去送饭的。”葛某说。近日,葛某等债主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检方批捕。
“从时间上来说,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就可以达到追诉标准,或者在非法拘禁过程当中有殴打辱骂的行为,那么不管约束了多久,他也构成非法拘禁罪。”薛燕表示。
什么是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一般来说,只要无正当理由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就构成非法拘禁,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这里应该不成立非法拘禁罪,包括对小偷短暂的人身自由限制。另外,搜身是违法的,这个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但是搜身行为与非法拘禁不是加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