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三讲到直隶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鼓乐喧天,宾客杂至,则大喜。否则“女家为之丧气”。
何以如此?原来,当地风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婚礼一切照常进行。否则,夫家动静杳然,新娘是不是为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争,悉听夫家处置。
纪晓岚《槐西杂志三》讲了这么一件事:无锡地区有个焦氏女子,已聘于人,有人看上了她,想要娶她为妾,于是到聘她的夫婿家散布流言,说她不贞,在外面有相好的了。婿家于是提出毁婚,焦氏之父就告到了官府。
无奈散布流言的人布了局,不仅有证人,而且有承认与女子相好的“奸夫”。焦氏见事急,请邻家老妪把她带到婿家,面见了未过门的婆婆。焦氏说,与其见官,在官媒面前出丑,不如就在您面前出丑吧。女子贞与不贞可以请您亲自来验证,于是关门脱衣,请婆婆亲验。果然,这女子还是处女,案子不审即明。
这个故事今人看来或许有些奇怪,实际上它却是清代极普通的风俗,并且全国汉族地区普遍存在。汉族文化中以传承作为民族的第一要务,而孩子是否为己出,有是一个家族最为重要的传承,因此如此重视也是必然的,但是这还是一个婚姻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