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诡异的冥婚照片
冥婚照片之谜还有背景介绍的,据说,照片里的人都来自余杭乡村。女子名叫叶子梅,背景很深厚,家里是有名有钱的地主,十七岁的时候得了热病去世了。她在死之前和一个叫做王海德的十九岁男子订过婚,死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订婚一年了。女方家长不想让女子没嫁人就死,所以要给她举行冥婚,对象就是订婚的男子。
但是男方不想娶一个死人,转去当兵逃跑了,不过没跑远就被女方家人抓回来了,然后举行冥婚,当时女子已经死了六天了,这张照片就是把女子的尸体用支架撑起来拍的,恐怖至极。据说男方当初连订婚都是不愿意的,都是女方用权势逼迫的,没想到连女方死了都逃不了控制。这就是冥婚照片之谜的背景了。
一般人可能看不出这张照片的恐怖,但是据说只要把照片保存起来,然后放大就可以看到女人的双脚是悬空的,女人的眼睛就像上吊的死人一样是向上翻的,还有背后的镜子里的影像就是两个人的遗像等等恐怖的细节。不过真的是这样吗?
揭秘冥婚照片之谜
其实这是一个恶搞事件,首先是照片的出处并不是浙江,而是二零零二年的国家地理杂志封面,这就是两个人普通的结婚照。其次冥婚在古时候一般是只有男孩子死了才会找女孩子结婚的,毕竟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
接着是女子的脸色苍白,眼角有血迹等恐怖景象,其实只是女方特意化浓妆表示郑重而已,因为在农村,照相是非常重大的一件事,而那时候的结婚装扮就是这样的。至于脚步像是悬空的,主要是因为新娘的脚小,对照一些裹小脚的人的照片就会发现,小脚的人照相看起来就会比较像悬空的。所以冥婚照片之谜只是看起来恐怖但是并没有那么夸张。
最后就是没有右手的情况,应该是恶搞的人的疏忽,毕竟放大以后完全可以看出新娘是有右手的。综合以上,应该就是个胆小的网友看到照片,然后脑补了一下,就变成以讹传讹了。下次如果再有类似冥婚照片之谜这样的事件,广大网友们还是要擦亮眼睛的比较好。
关于这张照片,在微博上还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刊登“冥婚照”?“老谣”风波再起
网上一张所谓“冥婚照”引起了不小风波。6月22日,名为“台南阿呆仔”的网友发微博质疑“《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2年6月刊封面使用一张普通的台湾人结婚照说成‘冥婚’”。对此,《中国国家地理》文创官方微博“丘山志”发布长微博否认“冥婚”这一说法。
网友“台南阿呆仔”发微博称:“屏东县枋寮乡一户李姓人家将爷爷的结婚照,挂在客厅当作传家宝,没想到却被大陆媒体穿凿附会成‘冥婚照’,还登上《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2年第15期的封面,让家属相当不能接受,直呼‘珍贵的照片被写成鬼故事还出书,超生气’。”该微博发布后,引起不少大V和营销账号转发,传播广泛。
6月24日凌晨,“丘山志”微博发文《别用“辟谣”再造谣!》回应此事。文中称该图片在杂志中介绍为民国时期山西的一对新婚夫妇。这是为介绍晋商大院文化而配的图片,由于正文是以王家大院为例,所以标题为王家大院,并不是说这对新人是王家大院的。文中称:“《中国国家地理》从没说这张图是冥婚。”文中表示:“我社是从著名照片收藏家刘铮处获得的这张图,来源和使用都是合法的。”
此外,据文中介绍,关于这个照片是冥婚的谣言,可查到最早出现在2004年11月15日,在一个论坛,由网名为“真叶小钗”发布的题为《我发现的灵异事件---冥婚,好怕人啊!!!有图的》一帖,帖文中称照片中女主人公是“女尸”,该网站早已关闭,新浪网友“反击网络谣言”在2006年8月17日的博客《冥婚照片之迷调查情况》中,详细考据了这一谣言的流传情况。直至2015年6月,该条谣言又被广泛传播。
随后,网友“台南阿呆仔”对“冥婚照”一事作出说明:内容来源为台湾媒体“东森新闻”、“苹果新闻”的新闻稿件,还有新闻当中提到的文章原出处——Facebook“我是枋寮人”社区专页,以及“脸书”发帖人“哇係小畢”的“脸书”主页。“哇係小畢”发布的文章中提到《中国国家地理》与“冥婚”的关系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只是该网友当时听信网络谣言发布的个人观点。后来李氏家人和台湾媒体也已经表示“不能确定杂志将照片描述成冥婚”。“台南阿呆仔”称:事件中的照片也不是所谓的“冥婚”,请大家不要传播相关的错误言论。
网友“台南阿呆仔”表示:“向《中国国家地理》杂志道歉,我的不严谨令网友产生误解,也表达歉意。”
而后,《中国国家地理》微博也回应称:“所谓‘冥婚’所谓照片未经授权使用等等谣传,已然尘埃落定。倒是觉得,两岸都持有这张照片,追寻下照片背后的故事是个不错的主意。”
6月26日15时52分,“丘山志”微博称:“《中国国家地理》山西专辑封面图片一事,事实已经明朗。由于此事台湾李家已被卷入其中,为避免针对其个人家庭造成不便,我社领导认为不应该以杂志社的先天优势再给一个家庭造成更多伤害,遂命删除刚刚所发长文章。我们也在此呼吁两岸媒体和网友,争论之中亦避免网络暴力对个人的伤害,谢谢大家。”
什么是冥婚?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绝不搞这种活动。
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明末清初的北京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