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的从江县,有一个侗族的自然村落叫占里。它隐身于海拔380米的都柳江沿岸四寨河口北上的山谷间,距从江县城仅20公里,土地面积大约为15.97平方公里。
区区弹丸之地本是不足为奇的,然而就是如此一个小地方却创造了建国来两项令世人惊叹的零记录:一是人口自然增长率始终几近为零;二是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这在人口普遍大幅度增长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的年代里,任意一项“零记录”均可堪称是一大奇迹。
翻开从江县档案局所藏的关于占里户口的资料,我们看见自从建国以来有人口记载文献的1952年开始截至2000年,整整48年里,占里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几近为零。资料显示,1952年,侗寨占里有168户人家,人口总数为729人。2000年,有154户人家,而人口总数则有739人。 在48年的风云变幻之中,占里的人口户数经常处于负增长的状态。1980年、1981年、1985年和1986年,占里的人口户数竟然降到了125户,人口总数也只有600多一些。至1992年开始,人口户数的增长才开始有所回升。然而截止到2000年,人口户数也才增长到150户。而且,人们还发现,在占里人口增长和下降的过程中,增长的速度明显要比下降的速度慢得多。据了解,人口下降快的原因是因为在一定的时期内由于老年人口达到高峰期,并且又几乎同时在那几年里相继谢世,这样一来,人口也就呈现出较为严重的负增长状态。而三年自然灾害,也是占里人口急剧下降的重要因素。
1965年至1980年的15年间里,由于政府鼓励少数民族多生多育,占里的人口才开始呈现出大幅度的增长。这是占里自古沿袭下来的节育思想和本土制度遭到了首次“外来力量”的否定和“破坏”。1980年,占里开始执行国家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又重新恢复了自古承袭下来的人口观念和节育思想。
在占里侗寨,几乎98%的家庭的孩子均为一男一女,很少有双男双女的现象。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其实,这里面有一个近乎神话的秘密隐藏在里面,那就是用一种叫做“换花草”的草药来平衡胎儿的性别。在整个侗寨占里,并非每个人都知道“换花草”的庐山面目,能有资格知道的也就只有一人,这个人被寨里人称为“药师”。并且“药师”通常都是传女不传男的。据有关资料记载,这种现象是自占里人迁来此地时开始的。
据说,当女人生完第一个小孩后,倘若第一个生的是男孩的,那么“换花草”就会让她的第二胎怀上一个女的;倘若是女的,则第二也就必定会怀个男孩。
“换花草”的配方究竟是怎样的呢?对此,没有多少人愿意回答,也没有多少人具体知道。大多只知道那是一种神奇的药方,一种让他们传承了几百年的平衡整个寨子人口性别的神奇花草。有人说,那是一种藤状的植物,但根部却不相同。占里现在的“药师”已经有72岁的高龄,名叫吴刷玛。据说她所掌握的药方可以让孕妇只需在短短的15分钟之内就顺利地生产,而且目前尚无任何事故发生。占里的“药师”所掌握的药方不仅可以平衡胎儿的性别,让女人顺利地生产,还可以安全地避孕。“换花草”的神奇魔力不但为占里人带来了美满幸福的生活,而且也间接地为土地和森林的承载力减轻了负荷,并最终维持了生态的平衡。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这一奇特的生育文化就曾引起了国家计生委、中国人口情报中心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中心等有关机构的重视。
采访中,贵州大学人口研究中心杨军昌副教授说:“‘占里现象’始于他们自广西迁来此地时期,至今已有千余年了。而‘换花草’的真伪我们外人虽然不能亲眼所见,但占里现象的现实却又证明了它的存在还是有可能性的。”占里人的节育思想和朴素的人口观念已经在几百年的流传中根深蒂固,一对夫妇只生育一男一女。在过去,如果不慎怀上了第三个小孩;或者头胎是男的,如果第二胎还是男的;也或者头胎是女的,如果第二胎仍然是女的;也或者生的小孩是残疾的话,那么孩子一旦生下来后就必须采取溺婴的方法。不过占里人的溺婴方法并不是将婴儿置于水中淹溺,而是将酒滴入婴儿的口里,让其慢慢地醉死。占里人认为,这样死去的婴儿便会回到他们的祖先那里。
对这些特殊的现象,我们特意询问了贵州着名人类学家张晓松,他认为,占里人要保持他们的生态平衡,就得采取一定的有效手段。“换花草”的现象如果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得从两方面来评说:首先,那是占里人智慧的结果;其次,那是占里人对外解释的一种说法。“换花草”的真伪我们不敢肯定,但占里人必定有他们独特的节育技术来控制人口和平衡生态。至于“溺婴”的现象,如果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说,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可占里人却有他们自己的解释,并且还认为那是他们的合理手段,而这一点则又是他们对宗教依赖的客观表现。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星亮则认为:“换花草”的现象令人难以置信,这在我国的其他地方和民族中是非常罕见的。如果非要给它作个定论的话,还得将人类学、民族学、医学等综合起来,方能得出个结果。
一年只有两天可以结婚
占里人作为侗族的部落之一,他们的婚姻也像其他侗寨一样采取对歌、“行歌坐月”和跳芦笙舞的方式来实现。然而,与众不同的是,占里人的婚姻却只是在本寨内部进行。也就是郎不外娶,女不外嫁式的“寨内兜外”式的内部婚姻:即同兜不能结婚,即使结婚,也必须三代以上,且绝对禁止姨表婚、姑表婚。(“兜”,侗语,指的是按照血缘的亲疏远近结合而成的族内通婚集团组织)不但如此,占里人还提倡晚婚晚育。男子一般最大为26岁,最小为20岁;女子最大为27岁,最小为19岁。在其他地方或其他民族,普遍都认为结婚太晚是因为找不着女人而误了婚龄,认为是一种抬不起头的事情。而占里人则恰恰相反,他们认为,谁结婚越晚,倒反而成了一种荣耀,也就因此而成了被仰慕的对象。
男女双方结婚后,女的并不急于“落居夫家”。平时只在农忙季节或是夫家遇上大的事情需要媳妇帮忙的时候,女方才在夫家作短暂的停留。只有到了女的怀了孕或年纪已大时,才完全在夫家定居下来。之所以这样做,那是因为他们认为结婚和生育完全是一种因果关系,结婚也就意味着要生育。而同时他们也认识到,晚育对于妇女的身心和孩子的健康皆是有益的。
占里人结婚的时间是统一规定的,即就是只能在农历2月16日和12月26日这两个日子里,其他时间都不允许结婚。这在其他地区和民族里也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夫妻双方均不能离婚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占里人产生了朴素的人口观念和节育思想,并产生了相应的本土节育制度呢?走进占里,这个让人颇为疑惑的问题也就让人不难理解了。
在森林葱郁、溪水潺潺、充满祥和之气的侗寨占里,你会发现,在他们传承下来的约定和古歌中本身就暗含了许许多多的关于原始朴素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话语。譬如:“家养崽多家贫困,树结果多树翻根”、“一株树上一窝雀,多了一窝就挨饿”、“崽多无用,女多无益;崽多要分田,女多要嫁妆;崽多无田种,女多无银两”、“七百占里是只船,多添人丁必打翻……”话语简朴,思想亦很朴素而又意味深长,据说,这种思想的产生最终起始于清朝中期。
据《从江县志》记载,占里侗寨的祖先原本是在广西的苍梧郡,后来由于连年的战乱和饥荒,他们被迫背井离乡,离开了自己的家园,并沿都柳江溯流而上,几经颠沛流离,终于来到从江占里这个美丽的地方,距今约有千余年的历史。清朝中期,伴随着人丁的逐渐兴旺,寨里便经常发生因土地和林木砍伐等闹矛盾的事情,并最终导致器械相见的社会治安问题日渐凸现出来。于是,德高望重的寨老吴公从人与船、鸟雀与生态环境的利害关系中受到启示,进而联系到本寨的实际情况,诸如田土面积、森林的承载力以及人口的增长速度等。
他将全寨人召集到鼓楼下,将这一系列的利害公诸于众。寨中人仔细一思量,也觉得吴公的分析在情在理,决定一切由吴公来定夺。吴公遂立下寨规,占里的人口不能超过160户,人口总数亦不能超过700人;并且一对夫妇最多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而且还规定有50担稻谷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只有30担稻谷的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如有违规者,轻者将其饲养的牲畜强行杀掉烹煮给全寨人吃,以谢罪;重者则将其逐出寨门或由其亲属处以重罚。
这样一来,人口控制住了,矛盾平息了,治安稳定了,占里人的生活也跟着幸福起来了。而这一少有的寨规也随之被当作一种铁定的规矩沿袭下来,一代传一代,并形成了占里人独有的生育习俗,一种健康积极的民族文化。在占里侗寨,寨规具有极强的震慑性。一旦族人违反了寨规,就按照习惯法来强制执行,并且由其亲属来执行。在婚姻方面,本土款约规定,夫妻双方均不能离婚,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更是不能离婚。如有违反,除了让他们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外,还要对他们进行物质上的惩罚:稻谷300斤、自酿白酒50斤、肉100斤,所有的这些东西都要拿来充公。这样的规定对于下一代来说,或许受益匪浅,然而对于感情不和的夫妻双方来说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枷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