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凌晨2时许,西安交警新城大队在例行持续查处酒驾,这时,东二环东元桥上由南向北方向驶来一辆陕A牌照轿车,民警发现车辆行驶异常,拦停后车内只有一名男性驾驶员,但长时间拒绝打开车门接受检查。
最终开门之后,民警现场观察男子已明显处于醉酒状态。就在要求男子出示驾照及身份证件时,男子称驾照忘带,身份证未带,自称为吕大某。根据现场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高达220mg/100ml,遂带走前往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47mg/100ml,明显属于醉酒驾驶。
就在将男子带回调查中,男子又先后提供了3个名字,分别为吕小某、李某、盼某。就在对男子询问期间,民警也对车辆信息及他提供的姓名进行逐一核查,发现车辆系其朋友所有,当晚曾有朋友过生日聚会,男子饮酒后独自驾车离开,而其临时职业为在某驾校打工。